林建厦杀人案:一个本该避免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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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拾遗物语
爱她,要一直保护她,而不是只保护这一次。
轰动全国的林建厦杀人案,
经过近两年的审理,
7月17日终于有了结果,
最高院最终裁定,
对林建厦执行
“林建厦因女儿与同学间的小摩擦心生怨恨,
携刀进入校园,
杀害年仅9岁的小学生,
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
情节、后果严重,
虽有自首情节,
亦不足以从轻处罚……”
2018年9月19日,
在一堂英语课上,
因为一点琐事,
林建厦的女儿与一男生发生了口角,
男生用拳头打了林建厦女儿的面部,
未造成伤势。
(网上流传的内容:
林建厦女儿眼睛伤势严重,
眼睛差点被打瞎了,
该男生是个熊孩子,
一直欺负林建厦女儿等等,
均是网友撰文谣传。
公安机关已调查证实,
对谣言进行了澄清。)
女儿将此事告知林建厦后,
林建厦要求男生公开道歉,
但男生没有公开道歉,
林建厦便怒从心起,
携带水果刀冲进教室,
将该男生拖至厕所,
持刀将其杀害。
执行死刑前,
法院安排林建厦会见了亲属,
亲属们泣不成声。
很多网民谈到林建厦时,
觉得他很有血性,
是个很爱女儿的父亲。
林建厦确实很爱女儿,
但我觉得他的爱是“糊涂的爱”,
他要真是很爱女儿,
就不该把“女儿的坏情绪”放大,
让自己“怒不可遏”,
把自己推上杀人的道路。
他的极端行为,
不仅毁了另外一个家庭,
也毁了自己的家庭,
让女儿从此失去了父爱。
什么才是正确的爱?
爱她,要一直保护她,
而不是只保护这一次。
我为什么要写这个案件呢?
因为类似的冲动犯罪实在是太多了。
以前读心理学方面的书籍时,
看到过一本《犯罪心理学》。
警方说:很多犯罪都是很愚蠢的。
“大部分犯罪,
其实都是无预谋犯罪,
并不是有计划地实施犯罪,
而是因为现场某一个情景,
或者是因为某一件事情,
或者是因为某一句话语,
触发了人们心里藏着的魔鬼,
情绪上一下没有控制住,
一冲动就实施了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最让人惋惜,
因为纯属“一念之差”。
正因为这样的犯罪很多,
所以我
以避免这样的情绪犯罪冲动犯罪。
这个建议是一朋友教我的,
我觉得挺管用的。
这个朋友讲过一件事情:
他特别喜欢一个姑娘,
但那个姑娘不怎么喜欢他。
有一次,他俩单独相处时,
他心中突然就生起了邪念,
他按住姑娘,想霸王硬上弓。
就在这个紧急关头,
不知咋地,
他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不管做什么事情,
先预想一下这个事可能引发的最坏结果,
如果这个最坏结果,
是自己无法承担的,
那就一定不要去做。
万一失败,万劫不复。”
一想到这句话,
朋友就打了个激灵,
立马停止了犯罪。
从此,每次情绪冲动时,
他就会默念这句话,
邪念就会从心底慢慢退去。
朋友给我讲了这个事情后,
我就学到了这个处理情绪冲动的办法:
只要心中生起不该有的邪念时,
只要情绪冲动想实施某种行为时,
我就会一直默念这句话,
然后情绪真的就控制住了。
自从喜欢上这句话后,
我就给自己定了一个行为准则:
“做任何决定之前,
都要往最坏的结果想一想,
这个最坏的结果如果能接受,
就可以试一试。
如果承受不了,
就一定不要去做。”
所以,我也想把这句话送给大家,
希望大家把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
在做一些重大的决定之前,
特别是情绪冲动想实施某种犯罪行为时,
一定要多想想这句话。
很多时候,
这句话不但能挽救你的财产,
还能挽救你的生命。
不仅自己要记住这句话,
也要把这句话教给孩子。
为什么要教给孩子呢?
因为青春期是违法犯罪的高峰期,
而很多犯罪都是冲动犯罪。
前几天刚看了一个报告,
广东某市公安机关统计显示,
当前该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
没有预谋的、只是一时冲动而违法犯罪的占了82.7%。
所以我们一定要引导孩子“学会克制”。
如何引导?
有两件事情特别重要:
●反复告诉孩子“最坏结果”这句话。
●要跟孩子过好三个法律生日。
我特别喜欢李玫瑾教授,
她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老师,
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
是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学科带头人。
李玫瑾教授提出过一个概念:
“孩子有三个生日必须要过,
就是14岁、16岁与18岁这三个生日。
为什么要过这三个生日呢?
因为这三个生日是法律生日。”
孩子过14岁生日的时候,
你一定要郑重告诉孩子:
“这个生日不同于之前任何一个生日,
因为从这个生日开始,
有些事你需要自己担责任了。
过去你有事爸妈替你担责任,
现在我们不能了,
现在你只要犯了8种重罪,
你就要受到处罚。
这8种重罪就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所以这些罪行一定不要去碰。”
孩子过16岁生日的时候,
你一定要郑重告诉孩子:
“所有法律都不能触犯了,
只不过不到18岁没有死刑而已。
但千万不要以为没有死刑就可以杀人,
因为杀人罪大概要判30年,
30年后刑满释放你就全废了。
你没家、没婚姻、没孩子,
没有任何的职业,
你就是活着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所以绝对不能杀人,
你杀了别人就是杀了你自己。”
孩子过18岁生日的时候,
你一定要郑重告诉孩子:
“今天不仅是你的生日,
也是你成为一个成人的标志,
从现在开始,你将负有全部责任,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你开脱罪行了。
所以,一定不要触犯法律。”
作家林曦讲过一个教育故事:
孩子与同学打架,回家后大哭。
我问他:“你很委屈,很生气吗?”
孩子说:“嗯,我要报仇。”
我问他:“那你打算怎么做呢?”
“找根棍子,不行,我要像电视里一样,用剑刺他。”
“好,这样很解气,爸爸帮你准备一下。”
过了一会儿,
我抱着衣服和被子下楼。
孩子一脸惊讶地问:“你怎么拿这么多衣服?”
我回答孩子说:
“如果用棍子呢,
你会被带到少管所,
至少要住上1个月,
所以要给你带换洗衣服;
如果用剑的话,就要呆很长时间,
肯定得准备被子啊!”
孩子红着脸说:“真的会这样吗?”
我回答:“嗯,法律规定是这样。”
“那我们算了吧。”
“可是,你不是很生气吗?”
“其实我也有错,我不生气了,我去跟他道歉。”
“好,爸爸支持你。”
林曦最后也对儿子说了这句话:
“不管做什么事情,
都要先往最坏的结果想一想,
如果你无法承受这个最坏的结果,
就一定不要去做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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