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起纠纷 法官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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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正义之声网讯 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关于服务与缴费的矛盾时有发生,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欠佳,管理体系混乱等,部分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便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纠纷的案件。
被告牛某是吉林市某小区的住户,从2018年9月份以来一直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被告均置之不理,物业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共计4521.53元。
庭审中,被告牛某辩称,小区的公共设施严重损坏,物业公司没有及时进行修理,绿化和安全措施也没有人维护,因此自己才没有交物业费。办案法官听取当事人陈述后,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理性认识矛盾纠纷。一方面,办案法官对物业公司提出应加强管理、规范服务的整改意见,另一方面,办案法官也向业主解释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当缴纳物业费,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牛某自愿补交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诺限时整改,并自愿放弃索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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