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执行 讲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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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10月16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舒兰市平安镇农民于某的赡养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于某与老伴年近八旬,且身体不好,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极度困难,三个儿女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老人的赡养费。无奈之下,于某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要求三个儿女尽赡养义务。诉讼阶段,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书,但赡养费却迟迟未能到账,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舒兰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后,办案人考虑到,只有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自觉自愿履行才能保证申请执行人于某今后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为使被执行人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在认真听取父子双方的想法意见后,办案人以公序良俗为思想核心,耐心地向三名子女析法讲情说理,并向他们讲明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位子女应尽的义务,是法律责任,子女不能因为其他原因对赡养老人一事相互推诿,若坚持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也将强制执行他们的财产。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沟通,三名被执行人终于在思想上有了转变,均表示以后会善待父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让父母能够安享晚年,并当场给付了之前拖欠的赡养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三位被执行人每年7月给付申请执行人赡养费,并轮流将老人接到家中照顾,且今后老人的医疗等费用也由三家平均分担。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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