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闹矛盾 法官来调解
-
2021年01月06日
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船营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杨某与原告刘某的纠纷得到了解决,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于2019年6月5日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将原告刘某所拥有的一间门面租赁给被告杨某使用。租赁期限为1年,即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止,每月租金6000元,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如被告杨某不按期支付租金,则加收租金500元,并收取滞纳金等内容。被告杨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季度租金,第二季度并未及时支付房租,原告刘某多次催要,被告杨某则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房租,当初规定的不按期支付则加收租金,杨某也拒不支付,双方遂引起纠纷。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弄清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后,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付清了所欠租金及加收的租金和滞纳金,原、被告重新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达成了调解协议,愉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领走了调解书,一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特别声明:
本文为人文传媒网平台“人文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与“人文号”立场无关,“人文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人文传媒网。
联系邮箱:www_rwcmw@163.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