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起纷争 法官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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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年01月06日
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2月20日,闫某与孙某口头约定,租赁孙某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某小区的房屋,于当日向孙某支付了1年的租金9000元。由于房屋是毛坯房,恰巧孙某是做装修的工人,于是,闫某便雇佣孙某对房屋进行基础装修,装修人工费一直未付清,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冲突,社区居委会出面调解,但纠纷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闫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并要求孙某赔偿其房屋装修损失1万余元。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办案法官转变办案思路,一方面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模式努力做调解工作,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到小区的社区居委会走访调查相关情况,到租赁的房屋现场进行勘查,并在现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在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闫某同意支付5000元雇佣费用,孙某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返还租金9000元和5000元装修费用,合计金额14000元,至此,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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