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保险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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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年11月12日
正义之声网讯 司机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主张免责,受害人能否获得交强险赔偿?近日,船营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了解,郑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代步车在船营区黄旗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发生交通事故,与正常行驶的由陈某驾驶的现代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调解未果,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对其电动代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万元。
被告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辩称,郑某驾驶的车辆仅投保交强险,且郑某的驾驶证已过有效期限被注销系无证驾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不应承担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该案肇事的电动代步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时处于保险有效期限内,虽然被告郑某在驾驶该车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原告主张因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无证驾驶出事故,交强险是否理赔?
1、交强险承保的标的物为机动车,也就是当承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时,不论是由谁驾驶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均应当依法对第三人进行赔偿,因为交强险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驾驶人,而是为了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保障受害人的利益。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只有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这一种,由此也可知,只要事故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就应当进行赔偿。
综上,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险限额内均应当向受害人进行赔偿,驾驶人赔偿的,保险公司应当向驾驶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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