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不还 法官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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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
正义之声网讯 朋友帮忙本是情谊,但也有些人因借钱对簿公堂。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朋友间因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9年3月,董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于某借款,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与义气,于某当即将银行卡上的1万元现金全部转账至董某的微信账户,借款后,董某迟迟没有按时还款,于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被告董某向原告于某借款本金1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原、被告双方虽未约定借款期限,但原告有权要求随时要求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偿还,被告董某借款后,1万元欠款至今仍未偿还,故原告于某要求被告董某偿还借款本金1万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温馨提示:
借钱是情分,不借是本分,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有借无还,再借免谈。人的一生,总有着急用钱的时候,能够在你需要急用钱,并且毫无条件的借给你的人,借给你的不是钱,而是信任,是鼓励,请珍惜!同时帮助朋友本是好事,但前提要客观衡量自己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切勿“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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