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前移 服务触角延伸 ——蛟河市法院实行“1+1+N”派出法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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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年01月04日
人文传媒网讯【蛟河法院:韩玉莹 张海军】多年来,蛟河市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纠纷解决体系,切实践行“枫桥经验”,推进优化基层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在蛟河市委政法委着力构建“666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大背景下,蛟河市法院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身诉源治理优势,延伸服务触角,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基层落地生花。
一、依托议事堂,矛盾化解新方向。
蛟河市委政法委针对全市15个乡镇街的法律需求,创建了“六六议事堂”议事机制,面向乡镇街提供“1+1+N”的法律援助与指导模式。蛟河市法院依托此平台实行“一乡镇街一名指导法官、辐射多个人民调解组织”的组织模式,选派资深员额法官与各乡镇街司法工作室及时沟通解答乡镇居民的各类法律问题,以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和日常联络。可以为乡镇街区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为乡镇街综治中心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为乡镇街人民调解员提供优质的法律培训,让居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上门”的司法服务,有效地推进全市“无讼村居”创建工作。
二、一乡一法官,法律服务送上门。
“1+1+N”的法律援助与指导工作模式,将为乡镇街提供五项便利:
1.每月一次“法官说法日”:各乡镇街派驻法官确定每月“法官说法日”,每月至少一次到辖区六六议事堂,针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具体法律适用,解答法律咨询;
2.每月一次普法宣传:派驻法官每月至少一次到乡镇(街道)入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群众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每月一次综治指导:每月至少一次到各乡镇街综治中心参与对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指导,共同研判掌握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针对基层社会治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4.每月一次法律培训:每月至少一次协助各司法所对其负责的乡镇街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能力、调解技巧进行培训;
5.定期巡回审判:每名派驻法官针对其负责的乡镇街诉讼案件情况,开展不定期巡回审判,探索法官入乡入村巡回释法,巡回调解,就地办案模式。
三、多元调解网,诉前解纷有力量。
“一乡一法官”的派出机制是蛟河市法院诉前调解网中的一环,蛟河市法院致力于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搭建诉前调解网络,引入多元化解力量,多举措提高纠纷化解质效。如落实“分调裁”工作机制,成立诉前调解室,将部分简单民事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加大诉前委派调解力度,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健全道交一体化平台,设立专职调解员常驻调解中心,对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件集中调解;完善化解家事纠纷平台,实现家事审判法官与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妇联干部、中小学法制辅导员对接,及时探讨家事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警示教育。
目前,蛟河市人民法院各派驻法官已全部与试点乡镇街对接完毕,开展日常工作。蛟河市人民法院将坚持党委领导、综治协调、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依托议事堂机制,延伸服务触角,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切实提高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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