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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远程开庭快速审理四起刑事案件

2021年01月04日
清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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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媒网讯【蛟河法院:韩玉莹】“被告人某某,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蛟河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审理了四起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的刑事案件,平均每起案件审理时长仅40分钟,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既顺利审结了刑事案件,又有效地实现了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蛟河市公安局看守所实行封闭式管理,被告人无法提押到庭审现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蛟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蛟河市公安局看守所沟通协调,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和看守所“连线”,“隔空”开庭,集中审理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案件。

上午9时,蛟河市人民法院派出一名技术人员前往蛟河市公安局看守所调试设备,为配合看守所管理,该名干警全方位防护,在看守所现场调试了网络打印机、电脑、麦克等设备,保证庭审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上午10时30分,蛟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沈红梅审理了陈某敲诈勒索案、肖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11时30分,刑事法官曹国华审理了杨某某妨害公务案、侯某某抢劫案。

此次庭审通过视频方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均当庭宣判,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庭审过程顺畅,被告人当庭认罪,庭审笔录通过网络打印机传送到看守所现场打印,被告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再传回法院,大大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蛟河市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智慧法院建设试点单位,不断深化智慧法院成果的应用,通过智慧庭审系统,实现了网络安全和便捷办案“双赢”,不仅在日常审判办案工作中提升了审判质效,更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了“隔空”办案,有效降低了因人员流动带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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