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诉前司法鉴定 高效解决道交案件 ——蛟河市法院道交一体化工作改革快步前进
-
2021年01月04日
人文传媒网讯【蛟河法院:韩玉莹 张萍】近几年,蛟河市法院作为道路交通一体化改革试点单位,为推进道交改革工作更快更好发展,积极探索尝试了很多工作机制。在疫情期间,为了达到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双向目标,蛟河市法院大胆尝试诉前司法鉴定机制,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对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直接在平台上传输鉴定材料,组织当事人抽取鉴定机构,这样既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也加快了有效解决道交纠纷的速度。由“诉中”转为“诉前”,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却有效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诉讼风险、诉讼成本也大幅降低,也促进调解解决纠纷的成功率。通过诉前司法鉴定和道交网上一体化平台系统,在防控疫情严峻的情况下,蛟河市人民法院道交调解中心,一天内调解成功案件可多达4件。
以一起出租车营运损失案件为例,原被告双方就因400元营运损失争执不下,坚决要求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调解员反复做双方工作,耐心劝解原被告双方:如果进入鉴定程序,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将是赔偿标的额的几倍。通过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仅用了两小时就使原本矛盾焦灼的双方促成了和解,肇事一方将赔偿款通过调解员转账给了申请人,该案件和解解决。
经过调解员的工作,该纠纷既没有进入鉴定程序,也未进入诉讼程序,既解决当事人的矛盾,又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解决纠纷的成本,诉前鉴定的好处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鉴定,一方面调解员可以进行及时调解,使一些纠纷不必进入到鉴定程序;另一方面进入鉴定程序的纠纷,当事人在立案前明确鉴定结果后,对赔偿数额有合理预期,这样更有利于双方达成和解,实现诉前分流的目标。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行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建设,是实现蛟河市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沿着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的要求,“疫”往直前。
特别声明:
本文为人文传媒网平台“人文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与“人文号”立场无关,“人文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人文传媒网。
联系邮箱:www_rwcmw@163.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