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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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人文传媒网讯【蛟河法院:张晋 张海军】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矛盾,被告诉人当场给付了所欠农机款,解决了告诉人的账目问题,法院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提供了有力帮助。
2019年3月,被告诉人王某在原告某农机公司购买了插秧机一台,由于资金有限,当时只给付了部分农机款,并签订借条一份,约定剩余欠款于2019年12月底一次性还清。欠款到期后,王某仅偿还了3480元,尚欠920元未偿还,该农机公司于2020年8月向蛟河法院提起诉讼。经立案庭法官审查,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组。诉前调解组在了解情况后,当即与被告诉人取得联系,征询当事人意见并约定时间让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中,被告诉人就剩余欠款有所异议,于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借条、购买农机款的账单进行质证,解答了被告诉人的疑惑。经过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诉人当场给付原告剩余欠款920元,本案以告诉人撤诉得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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