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撞车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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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八道沟人民法庭深入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工作纪实
(作者:刘晨 范涛)“法官,你给我评评理,我的车辆损失是不是应该由英某赔偿。”近日,于某来到八道沟人民法庭,见到法官就开始吐苦水。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2018年春节期间,宝泉山镇某村,村民于某将车辆停放在家门前的道路旁卸年货,同村李某驾驶着轿车见到于某停车打招呼。就在两人交谈过程中,一头黄牛拖着爬犁,从二人的车辆之间迅速穿过,牛爬犁将于某的车辆后侧顶了个大窟窿。
事后牛主人英某对于某说:“实在不好意思,今天早晨我牵着牛去山上砍柴,未曾想牛没牵住,将你的车撞坏了,你看看多少钱的损失,我赔偿给你。”
然而,当于某将车辆修好后,找英某要求赔偿时,英某却说李某将车辆停在道路中央,导致牛爬犁从李某、于某的车辆之间穿过,李某应负部分赔偿责任。因协商未果,于某将诉状递交到法院。
八道沟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启动了“无讼社区、无讼村屯”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当晚与宝泉山司法所所长巩庆贤、某村委会主任一起到村委会为二人调解,因没有事发时的现场勘查照片,无法还原事实真相,导致调解未果。但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再次来到当时的事发现场,现场模拟车辆的停放位置,最大限度地还原事情的真相,确定了双方的责任,二人现场见证并一致认可,由英某按照责任比例分担给付于某的车辆维修款。二人对法官、司法所长“接地气”的工作方法也倍加赞赏,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八道沟人民法庭深入基层灵活办案,充分发挥司法所、村委会联动合力,从而将纠纷化解于萌芽之中,使“无讼社区、无讼村屯”机制建设不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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