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之要诀|办案与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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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6日
人民新媒网快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消息,最高检16日发布消息,对检察院的听证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办案与听证总结出要诀。如何贯彻落实《规定》,近一段时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进行了积极探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原文如下: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检察听证怎么听,因案制宜,不同类型的案件应采取不同的听证方式,汇聚各方意见,综合评议观点,解决实际问题。
听而证,证而结,结才是根本,一切工作都要落脚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因听证参与人来自各行各业,听证过程就会出现跨学科、跨领域的思想碰撞,从而引导整个案件向更多维度、更深层次探索,为听证问题提供更为多元的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20日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对检察院的听证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何贯彻落实《规定》,近一段时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进行了积极探索。
头雁引领,良雁带动。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会,可促使行政机关提升对检察业务重视程度,也彰显检察机关化解陈年积案的信心和决心。在检察长的带头示范下,2020年以来,对于该《规定》中列举提到的七种听证案件类型,除审查逮捕案件外,其他六种类型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理,宝安区检察院均召开过公开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阳光检察”。案件当事人通过听证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主张,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听证之如何“选”
选,首先是选听证案件。检察听证的范围,我们已将主要业务类型全部覆盖,做到应听尽听。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不同业务领域,我院都积极开展了相应的听证活动。在听证案件的选取方面,根据不同的听证方式选取不同案件,尽量选典型,做到重点突出。一方面,选取矛盾纠纷激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牵涉面广的案件,如公益诉讼案(宝安福海街道塘尾社区某城市花园投诉工业废气管理的信访积案)。该案涉及1700余人,且时间跨度长,利益主体交织,矛盾错综复杂,又事关群众最根本的健康权,投诉激烈,矛盾极深,难以调和。再如拟不起诉案(叶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叶某仅以收藏、娱乐为目的,购买了少量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气枪,枪口比动能较低,承办检察官综合全案证据后认为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但该案所涉罪名为重罪,社会关注度较高。另一方面,选取通过召开听证会能解决多方困难、打开多重局面的案件,如水务局罚款执行难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该案执行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理,被执行人又确有苦衷,法院执行困难。听证会的召开,既解开了执行人的法结,又解开了被执行人的心结,同时还化解了法院的执行难。
选,其次是选听证人员。对于不同案件的听证会,有针对性地邀请不同的听证员参加。对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关心的问题,召开相关听证时邀请其参加。如宝安区人大代表吴兰平曾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表示关心,我院在举办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时便邀请其作为听证员到场参加并评议。我们力图通过实现人大代表与会意见与检察听证召开的无缝对接,特别是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精准联络上下更大功夫,把精深联络的要求做实做好,积极扩大听证正向效应。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邀请专业人士参加,如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我们邀请到环保专家参加,发表专业意见,有助于消除当事人的困惑和疑虑。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上,我们也邀请了律师协会会员参加。同时,也邀请到人民监督员对听证程序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检察听证之如何“听”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检察听证怎么听,因案制宜,不同类型的案件应采取不同的听证方式,汇聚各方意见,综合评议观点,解决实际问题。一方面,对社会影响有限、涉及人员较少的案件,以线下举办听证会的方式进行。通过邀请听证员、当事人、办案人员等多方参与听证会,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客观公正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做到以理服人、用情感人,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另一方面,对社会影响较大、涉众面较广的案件,采取线上同步直播听证会的方式进行,尽量扩大听证知情范围,从多维度了解对案件的分析评判,强化案件办理水平,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如前述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在线参与人数达1.8万人,覆盖面广,参与人员反响积极。实践证明,“听证”更能凸显人民群众依法对检察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办案“兼听则明”。
检察听证之如何“证”
事不证不明,理不辩不清。我们在对检察听证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不断优化程序,努力以规范化的程序保障听证效果。设置听证前法律宣传,强化证据开示程序,安排质证和辩论环节,切实保障当事人能够依法充分行使申辩、质证等诉讼权利,确保“证”的过程有理有据。
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上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就案件争议点、具体证据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参与人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在这样一个多方互听互证的过程中,检察官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宣传,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在听证会现场出示证据,有针对性地进行举证、质证。借用听证会平台,做到当面理清事实、讲透法律,让办案更公正,使当事人更信服,不断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不仅要听,而且要证”,这也是我院对区人大代表意见的积极听取和落实。
检察听证之如何“结”
听而证,证而结,结才是根本,一切工作都要落脚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听证是个动态论证的过程,主持人引领各方利益主体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质证辩论。因听证参与人来自各行各业,听证过程就会出现跨学科、跨领域的思想碰撞,从而引导整个案件向更多维度、更深层次探索,为听证问题提供更为多元的解决方案。
检察听证是借助“外脑”智慧强化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发挥其正向效能,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助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切忌为走形式而听证,导致劳师动众一场空。要把评议权真正交给听证员,让听证员能够自由地发表看法、表明态度。我们要做到的是,综合各方意见后对案件作出一个客观公正的处理,让案件的办理通过检察听证结出看得见的公正果实来。
上述公益诉讼案,属于多年积访案件,通过听证,我院督促、支持、协助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诉求,达到息诉罢访目的;当事人信访多达百余次且五年四诉的离婚纠纷案得以解决,通过听证,帮助申诉人走出困境,化解法院执行难题;涉交通肇事罪的刑事申诉案件,通过听证,我院找到突破点,多方协调促成案件顺利开庭,收到当事人的感谢锦旗;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审查的三个案件,既对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作了回应,又有效释放了监所关押压力,还落实了普法责任,体现了检察温度。用心举行的听证会,总有一举多得之良效。只有避免听证走过场,才能真正尝到检察听证的甜头,增强检察监督的力量。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有效举措,是检察人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助力手段。按照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都要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对听证工作要上升到国家治理和检察制度体系建设高度去认识、去落实。“使命”不止,“初心”未改,检察听证工作的改善依然任重道远,进一步做好检察听证的“选”“听”“证”“结”,我们仍需努力探索。(作者为王林,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要负责人,曾获得深圳市十佳侦查员等荣誉称号。)
公开听证助推矛盾化解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某城市花园1700多名居民,自2015年以来,饱受臭味困扰。因这里原本是工业区,城市花园建成前,150米左右开外是一家生产漆包线的工厂。生产排放的工业废气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故居民们走上维权之路。该案也成为宝安的信访重点案,但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居民向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进行投诉。经研判,民事行政检察部随即启动立案,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近年来,在环境监管部门的执法要求下,工厂不断投入资金,改善废气排放问题。自2019年8月以来,环保部门对工厂排放尾气所进行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但小区臭气依然挥之不去……矛盾各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检察官决定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环保监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居民代表、企业代表共同参加,并特邀环保专家现场提供专业意见参考。同时,听证会采用网络全程直播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
听证会上,听证员听取全部发言后进行了合议,提出了5点合议意见。对下一步查清污染源头,厘清各方责任,监督问题解决,具有指导意义。在听证员的鉴证下,参与听证各方在最后的听证会总结阶段,就问题解决方案达成了一致。至此,一场积案多年的信访矛盾呈现出化解的曙光。
降低审前羁押率 提升司法透明度
2020年12月25日,宝安区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该听证会选取叶某盗窃案、骆某非法侵入住宅案、熊某等九人开设赌场案共三起案件,采取与看守所网上连线方式举行,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律师协会会员代表及案件相关当事人参加。听证会由宝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冠明主持。
三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分别就案件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侦查机关代表各自作了发言。听证员也积极评议发言:
听证员吴兰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首次参加宝检召开的听证会,让我对检察官办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案件中,检察机关本着教育的理念,结合案件情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把不需要关押的人员予以释放,这体现了司法文明。
听证员骆小英(区政协委员):要贯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年轻人多一些包容,给予改正机会。但是希望犯罪嫌疑人能够吸取教训,多进行自我教育,改过自新。同时教育犯罪嫌疑人要感恩国家的培养,服务社会,不要走歪门邪道。
听证员蒋雷(人民监督员):痛心于年轻人没有用专业所学为社会作贡献,但是还是建议给予改过的机会,也能减少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希望犯罪嫌疑人以后不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也应当要多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考虑。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但建议依法起诉。
听证员马小鹭(律师协会会员):对于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前科,且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正常回归社会,希望其引以为戒,以后能够自省自律,及时悬崖勒马。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责编:董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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