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公解民忧 倾心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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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1日
1月27日,八道沟人民法庭的法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异地办公促成调解。
据悉,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一方李某、于某分别为八道沟镇、新房子镇的村民,被告均为姜某。
数年前姜某由于经营硅藻土厂向李某、于某分别借款十余万元用于发展企业,刚开始企业逐年盈利,为扩大生产姜某未偿还二人的借款,又将盈利用于企业扩大经营,准备挣到钱后再偿还给李某、于某。未曾想近几年国家的环保政策逐渐收紧,姜某经营的硅藻土厂属于资源型企业,国家对挖掘硅藻土的审批数量越来越少,姜某的企业经营规模日渐萎缩,无法偿还借款,李某、于某二人将姜某诉至法院。
八道沟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与姜某取得联系,姜某陈述由于自己家住临江市,路途遥远,正急于打工挣钱偿还二人的借款,如果到法庭参加诉讼来回得两天,会影响自己的收入。八道沟人民法庭的法官放下电话后,陷入了陈思:何不到姜某所在地进行调解呢?法官与李某、于某取得联系后,二人也同意调解。法官与李某、于某一行赶到临江市后,姜某对法官的到来喜出往外,一个劲的表示:“你们法院想的太周到了,我一定加倍努力,争取早日偿还借款。”正因为法官前期的工作做的扎实,姜某与李某、于某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姜某分期偿还二人的借款。
八道沟法庭的法官司法为民,灵活办案,快速出击,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得以发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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