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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终于有人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亟需立法保护”了

原创
2021年03月12日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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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企业报刊发了一则激动人心之大好事,原辽宁省抚顺市传统文化研究会会长、抚顺市传统文化教育学校校长,抚顺陶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康金胜先生,在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就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立法保护一事,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作为一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爱好者以及受益人,我对康金胜先生作为一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践行者的责任感、使命感深表钦佩。

      众所周知,近代中国史是一部不堪回首的血泪史,怀着对备受屈辱的人民和任人践踏之祖国的满腔悲愤,轰轰烈烈的一场五四运动中,群情激愤的爱国青年们,虽报有爱国救亡、重整河山之伟愿,其结果,却也不免留下欲速不达、扬汤止沸之流弊。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在于学人皆违背圣人教诲,只为取功名富贵之利益,而不思成圣成贤之壮志。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上下交征利国岂不危。而生死存亡之际,将祸国殃民之罪魁归咎于古圣先贤之教育,进而数典忘祖、崇洋媚外,妄自菲薄、腹心内烂。我泱泱华夏千年古国,几近沦为没有灵魂的躯壳。民族的文化抛弃了,民族的自信要从何谈起。这实乃我中华民族之悲哀。

在共产党人的领导下,中国人解内忧、排外患、兴经济、强国力,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习主席执政以来,深知文化之于民族国家的重要意义,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绝存亡的关键时刻,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将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号角响彻神州大地。有识之仁人、爱国之志士皆欢欣鼓舞响应号召,纷纷摩拳擦掌,抱着满腔热忱,置身于民族文化复兴的伟大事业之中。其中更是不乏像康金胜先生这样舍家弃业、奋不顾身之爱国志士。

       然而,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复兴的初级阶段,大家本应本着求同存异、顾全大局的家国情怀,对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的理解、妥善的保护、并且大力的弘扬,让社会大众都能够接触到沁人心脾的圣贤雨露,从而使人们身心和谐,家庭和谐,进而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但在圣贤教育方兴未艾,社会大众初沐甘霖之际,一些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凸显出来。

由于社会大众对于传统文化的误解由来已久,有些学者又受到西方的影响,崇洋媚外误导民众。导致国民不想了解、不想学习、不敢相信、不敢承认,甚至抵触污蔑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的误解太深。老百姓误解,拒绝接受。而政府官员和媒体工作者的误解,就会擅用手中的权利与职能,阻止传统文化的发展。“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每每回想起这句话,都能感受到习主席对于中华文化崛起的无限期盼。而如果不将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保护好,不把恢复、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升为国家意志,古圣先哲流传下来的这些世间瑰宝,又能够闪耀多久?中华文化何以复兴,中华民族何以强大。 

       为了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得到很好的传承、发展,不受外界不良环境的冲击,用法律形式来加以保护,就成为必然、必要和必须。希望国家早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间团体和个人撑起一片青天,维护这些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攻击、侮辱祖先的行为,轻者治安处罚,重者用刑以儆效尤。以行政法律的手段,不惜一切代价,恢复、普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令各媒体,每天多角度正面报道、宣传、讲解、传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国人迅速找回自己的根和魂。届时,我泱泱九州、巍巍中华,必将重现四夷宾服、万邦来朝的盛世景象。

作者: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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