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费·幸福生活” 松原中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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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6日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商家能知法、懂法、守法地诚信经营,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提振公众的消费信心,3月15日,围绕“安全消费·幸福生活”的主题,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来到松原市政务之家和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将事先准备好的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条的宣传单发放给来到政务大厅办事的百姓、购物中心的商户和消费者们,并且耐心地为他们讲解法条的有关内容,让商家和消费者都对消费维权有一个更直观的了解。同时,法官们还为百姓们解答了消费、网络购物等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法律维权问题。通过法官们细致地解答,很多商家和消费者都表示如果在买卖中遇到相关违法问题,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松原中院共发放普法宣传单200余份,为50余名消费者现场答疑,零距离地将更多法律知识送到商户及消费者身边。
通过此次普法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让他们懂得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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