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典”同行丨借车引发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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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9日
早7:00
小王正在睡觉,微信响了……
小张:“哥们,车借我一天,我去机场接女朋友。”
小王:“好的,你来我家拿车钥匙吧。”
等等等等!
小典提醒:借车有风险 出借要三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借车要“三思”
一思“车”:机动车是否存在缺陷,嘱咐驾驶人检查车辆;
二思“照”: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资格;
三思“人”:驾驶人是否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
早8:00
车被小张借走了,小王只能打车去上班,结果刚到小区门口就遇见了同事小刘。
小刘:“小王,今天咋没开车?搭我车走吧。”
小王:“好啊,谢谢。”
二人唠嗑唠的热火朝天,小刘不小心撞在了马路牙子上,小王受了伤,被小刘送到了医院,医药费要1万元。
小王:“你开的车,这1万块钱得你掏!”
小刘:“我好心好意叫你搭车上班,出了事还要我出医药费?”
别吵别吵!
小典提醒:无偿搭车是好意 应当减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应当减轻”不等同于“全部减免”,驾驶人应尽到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如果驾驶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搭乘人受到损害,且搭乘人没有过错的,不应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最后,小王终于和小刘battle成功,小刘承担了70%的医药费,小王自身承担了30%。所幸身体没什么大碍,小王跟单位请了一天假,回家睡觉。
下午16:00
雨声吵醒了熟睡的小王,原来是台风“烟花”来了……
看了一下手机,小张发微信说把车停在了小区外面的马路边。小王赶紧出去看一下车子。结果发现台风把树刮倒了,砸在了小王的车上,把车顶砸出个坑,小王欲哭无泪,这可怎么办?
不怕不怕!
小典提醒:大风吹倒大树砸到车 先找保险再找树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通常情况下,路边树木的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内部树木的管理人为物业公司,路边的广告牌所有人或管理人为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如果事故发生与所有人或管理人长期维护不善有关,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车辆如果已购买车损险的,可先报警、固定证据,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可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下午17:00
小王正在车旁边联系保险公司,结果Duang的一声,挡风玻璃又被不知道谁家没收好的花盆砸碎了……
注意注意!
小典提醒:台风来袭 谨防高空坠物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不能高空抛物,但高空坠物大家注意过吗?在“烟花”影响下,如果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等没有把窗台上的花盆等物品搬离窗台或未关窗,导致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小王小王,不慌不忙
你要相信晴天总比雨天多得多
也要记住每天伴着你的
不止是你的爱车
还有小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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