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二十多年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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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3日

(作者:刘晨 黄忠远)“我多年纠结的心终于放下了。”七十五岁的杨老汉,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到。
刘老汉为什么如此激动,法官又做了什么呢?让我们把时间轴拉到三十年前。
九十年代初,申请执行人杨某卖给被执行人刘某一批水参。本想着靠这次卖参挣笔钱,没想到由于当年的行情不好,刘某做生意赔了钱,杨某的货款也成了空头支票。后经诉讼,法院判决刘某给付杨某4000元货款。但是,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刘某没有执行能力,后来刘某外出打工,在之后就杳无音讯了,法院也就中止执行了。
时间来到2021年10月初。从朋友处得知刘某回来了的杨某,立即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立案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然而调查后发现刘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患有脑血栓,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在调查过程中,法官了解到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都是75岁以上的老人,而且因为这笔欠款双方矛盾逐步激化。
虽然连日大雪,但是长白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潘光明还是决定到双方家中再做做工作。
终于,在法官们电话疏导,上门走访等多达十几次的沟通协调下,最终被执行人刘某的女儿同意替刘某拿2000元,解决此事。杨某也在法官的劝说下最终同意接受2000元放弃其他请求,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20余年执行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近年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直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持续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致力于为辖区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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