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当庭宣判树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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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
“被告人董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12月10日,一起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审结完毕。该案由扶余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宜兵承办并主持审理,扶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晓政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扶余市法检系统贯彻司法责任制,发挥院长、检察长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的有力证明,也进一步带动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更好地依法履职。
该案被告人董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扶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中,王宜兵围绕案件事实,认真听取公诉人、被告人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张弛有度。郑晓政宣读起诉书,阐明出庭意见。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和量刑意见无异议,未作对抗性发言,自愿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该案当庭宣判。
上述刑事案件的审结,仅仅用时20分钟,得益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此次扶余市法检两长同庭办案,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也是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力证明,为实现院领导办案常态化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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