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长岭法院发出 “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1号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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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1日
诉源治理新路径 成效显著后劲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诉前多元调解工作机制的新路径,扎实推进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工作。今年以来,长岭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制定出台《长岭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巨宝山人民法庭为试点,探索建立党委、政府、人民法庭共同审批、定向分流的委派调解模式,确保案件流得出去、调得尽力。截至目前,共诉前导出案件15件,调解成功8件,调解成功率为53.33%。
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巨宝山人民法庭分别向当事人发出首份“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文书,低成本、高效率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诉前调确”
原告刘某1与被告刘某2因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至长岭法院,收到案件相关材料后,巨宝山人民法庭法官赵瑞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诉前调解更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减轻双方诉累,便当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将该案委派至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最终,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为保障案件将来能够顺利执行,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依法审查后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诉前调确”1号文书。
“诉前调书”
原告某化肥经销处与被告陈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长岭法院,为快速化解纠纷,巨宝山人民法庭法官赵瑞将案件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充分解释法律规定和诉前调解快捷方便的优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法官依法审查后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诉前调书”1号文书。
下一步,长岭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指导民调、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六大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相关知识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管理。2022年1月1日起,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不再使用“民特”字案号;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不再使用“民初”字案号。
“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和“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约定时,可直接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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