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独任审 有效提升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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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1日

(作者:刘晨 赵妍)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通过公开开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普通程序案件至少需要三个人组成合议庭,而这次审判席上仅有一名法官。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该案件是原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后,因借款人未按期返回借款导致双方产生了纠纷,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出如下修改: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本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此规定,该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这也是长白法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适用于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第一起案件。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能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全面提升司法效率,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旨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长白法院依法适应普通程序独任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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