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白:智慧法院建设助力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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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9日
(作者:刘晨 李成贵 )“辛苦你们了,这么快给我要回了钱,这可是我的救命钱啊”。当事人蒲某在微信聊天里这么写道,表达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20年10月19日,王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与蒲某二轮摩托车在长二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蒲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经法院审理确定王某某赔偿义务。
蒲某受伤后,于当日在长白县人民医院接受门诊治疗,后被送往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于2020年11月17日出院后转入吉林省电力医院,于2021年1月8日出院。经吉林大众司法鉴定所鉴定并于2021年10月8日出具鉴定意见,蒲某此次损伤致残程度评定为一个八级伤残和一个十级伤残。现蒲某重病缠身,在四川老家养伤,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工作,急需治疗费和生活费用,向法院申请执行。
长白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通过电话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系安徽人,现身处安徽;而申请执行人蒲某在四川。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王某不便外出到该法院,加上蒲某身体尚未康复,也不便来到长白县。执行法官便通过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尽快执结此案,以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蒲某安心养病。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除担任防疫志愿者外,积极通过微信与电话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案件进展、告知应履行的义务并送达法律文书。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用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就为蒲某追索到王某某应给付的赔偿款。
当然,这只是长白法院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自三月份吉林疫情防控态势严峻以来,长白县法院在组织干警积极投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网上办案、集约查控、委托办理查封、扣押、划拨等方式,坚持执行工作有序运行,尤其对涉及有关民生领域案件执行,保持解纷意识不松,执行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为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等问题,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统计,2022年3月份,长白县法院通过 “一案一账号”系统收取执行案款47笔,发放执行案款56笔。3月份,该院累计新收各类执行案件86件,执结110件,执行到位案款79.53 万元;接受异地法院线上执行事项委托5件,办结5件;司法网络拍卖1件次。
长白县法院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涉民生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群策群力、竭尽所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自身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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