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APP下载
取消

您的爱心支持,是我们完成

为国为民伟大事业的基础!功不唐捐!

未上传收款码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宁江法院:当庭调解化纠纷 现场给付护权益

2022年05月07日
清风在线
关注

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2015年,被告尉某与原告王某的女儿婚姻存续期间内在原告处借款3万元,该借款一直未偿还。2019年1月,被告尉某与原告王某的女儿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上述借款由被告偿还。王某多次催要,尉某仍未偿还,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银娟考虑本案争议小,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如采用判决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甚至会激化矛盾。为保证王某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赵银娟通过电话联系被告,耐心细致释法析理,认真讲解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经过多次悉心开导,双方当事人态度明显好转,紧张情绪有所缓解,在双方当事人表示接受调解后,赵银娟将原、被告约到法庭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案件终得圆满解决。

通过调解,承办法官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当事人在调解中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止讼的目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特别声明:

本文为人文传媒网平台“人文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与“人文号”立场无关,“人文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人文传媒网。

联系邮箱:www_rwcmw@163.com

评论

    0/500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未上传收款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举报此人

举报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