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丨联动协调巧执行 纾解民忧保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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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7日
人勤春来早,春耕备播忙。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春耕备播的重要节点,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查封,确保其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案情时间线
2016年,刘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与张某约定2017年6月还款。
2018年,张某多次向刘某索要,但刘某一直没有还钱,人也消失不见。
2020年7月,张某诉至长岭法院,长岭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返还张某本金3万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刘某始终没有履行给付义务。
执行进行时
2021年10月,张某向长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称刘某多次从数人借款,总额巨大,且玩起了失踪,刻意逃避执行。受案后,长岭法院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多次前往刘某居住地走访,均未查找到刘某的下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11月,张某向长岭法院提供“刘某在某村享有1垧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财产线索,并申请查封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岭法院干警再次走访,尝试寻找刘某,未果,于是,依法查封刘某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查封期限为3年。
2022年4月,正值春耕时节。受疫情影响,张某无法耕种刘某名下的土地,延误下去可能会浪费了土地资源,于是,张某与长岭法院取得联系。
考虑到事关春耕备耕生产,时间宝贵,执行干警张成立即决定抓住春耕备耕的“黄金时期”,多方面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催其还钱。于是,张成与刘某居住地所在村委会取得联系,向村委会负责人讲述该案目前进展情况和工作想法,并由村委会负责人出面,向刘某的多名亲属转述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同时,帮刘某算了一笔“1垧地出租3年,租金远高于3万”的经济账。果然,得知消息的刘某主动联系了张成,表示愿意还款,当即转账给张某3万元本金及利息,长岭法院依法解除对其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查封。
该案的成功执行,确保了农民群众不因矛盾纠纷耽误春耕,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春光不负,农时不误。在春播备耕关键时期,长岭法院执行局结合春耕农时和案件实际情况,坚持法律手段有力度,执行措施有“温度”,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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