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法院发出首份“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
-
2022年06月17日
6月10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市区法庭依据当事人关于请求确认庭前调解协议的申请,经审查后出具宁江法院首份“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解决。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宁江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审查诉讼材料,依据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材料、标的金额等,将该案定位为简案并分流至诉前调解处理。法官主持调解,进行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
“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是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案号,“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和“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约定时,可直接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生效,无需缴纳诉讼费用,“诉前调书”以最短时间、最少成本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宁江法院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新方式、新路径,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特别声明:
本文为人文传媒网平台“人文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与“人文号”立场无关,“人文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人文传媒网。
联系邮箱:www_rwcmw@163.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