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太自家地里撒药,老侯家的驴意外生病,老侯将王老太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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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老侯和王老太是同村的邻居,平日里,两家邻里和睦,谁家有事,对方都会搭一把手。尤其是王老太,已经70多岁了,所以经常找老侯帮忙。可是,因为两头驴,两家彻底闹翻了。
事情是这样的,王老太为了能够吃上新鲜的蔬菜,便租了一块地,种一点瓜果蔬菜,可是,王老太发现,自己耕种的土地内,经常有兔子吃蔬菜,于是,王老太便在自家租种的地内,用手撒了些耗子药。
随后,王老太将地里撒药的事告诉了邻居老侯,老侯立即到驴圈查看,老侯发现,篱笆根处有外形像麦子粒模样的耗子药,而且有两个驴发赖,不爱走。
当天下午,老侯家的两头驴就生病了,老侯回看监控录像,发现那两头驴在那里吃过东西。老侯判断,一定是王老太将耗子药撒在了自己家的驴圈里,才导致自家的驴子生病。
为此,老侯将驴子生病的事告诉了王老太的丈夫老崔,但是老两口拒不承认,为此,两家人还大吵了一架。
下午15时10分左右,老侯以“养殖场内被邻居下毒”为由向公安局报了警。但关于责任问题,两家人争执不下,老侯找王老太赔钱,王老太自然不肯。为讨要个说法,老侯将王老太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
王老太赔偿老侯两头驴的医药费195元、营养费480元、护理费2400元、交通费200元、伤残赔偿金,即减膘损失6400元,影响产仔经济损失,两头驴共计3000元,以上合计12675元。
关于减膘损失,老侯是这样计算的,两头驴原来分别是700、800斤,现在不吃草,按照减膘400斤、市场价16元/斤计算,共计损失6400元。
年过七旬的王老太怎么都没想到,一大把年纪了,还摊上了一场官司。但让王老太更委屈的是,老侯家平日里就对自己有恩,她怎么可能往老侯家的驴圈里撒耗子药?
法庭上,王老太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自己确实往自家地里撒了耗子药,但仅是撒在自己地里面了,并没有往老侯的驴圈里面撒,这一点警察可以作证,因为警察来之后,根本就没有看到驴圈里有耗子药。
反过来想一下,如果自己真的要谋害老侯家的驴,那么,
第一,自己不会主动向老侯讲述自己撒药的事实;
第二,案发现场不可能找不到一粒老鼠药,即便驴子要吃,也不会吃的那么干净。
第三,老侯饲养的驴从始至终没有走出驴圈,根本就不可能吃到驴圈外的耗子药。
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驴的生病与撒老鼠药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案涉驴子为何生病,具体原因并不清楚,自身疾病和意外因素都有可能造成。
其次,老侯主张赔偿12675元,没有证据支持,也没有经过评估,所以,老侯认为的财产价值只是老侯认为而已。
另外,王老太认为,老侯状告自己纯属诬陷。因为王老太租种的这块地,老侯并不愿意她播种,但又没办法阻止,所以恶意诬陷。
王老太虽然系一介农民,年过七旬,但面对老侯的起诉,王老太思路清晰、对答如流。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这件事既然闹到法院了,法官就得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那么,对于本案,法官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
经法院审理查明,老侯的驴圈与王老太租种的土地相邻,中间有一道铁栅栏相隔,铁栅栏下方有20-40cm高度不等的护板。
老侯主张本案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但根据老侯提供的自家监控录取的两段视频,仅可以证实王老太在案发当日上午9时30分许,在自家租种的土地内撒耗子药,但未看到老侯所诉驴中毒的情况。
而且,法院从派出所调取了民警出警时执法记录仪中的视频,也未发现老侯所诉驴中毒的情况。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就定王老太的罪,完全说不过去。
法律有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回归本案,要证明自己的主张,老侯得证实两点:
1、王老太往自家地里撒耗子药时,将耗子药撒到了自己饲养的驴圈内的事实;
2、撒耗子药与中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否则,就得承担不利后果。但说到证据,老侯词穷了,因为他也没有证据。
最终,老侯要求王老太予以赔偿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败诉了,并承担了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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