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前置执行通知促履行 审判阶段即化解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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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为进一步增强审判与执行的配合衔接,保障生效裁判公正高效执行,2022年4月1日起,长岭县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即启动前置执行通知程序,并将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裁判文书主文。近日,长岭法院速裁团队通过前置执行通知程序有效促使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履行完毕,避免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王某某等6人与辽宁省某公司建立劳务合同关系,项目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拖欠王某某等6人劳务工资共计2万余元。2022年5月末,王某某等人起诉至长岭法院。
审判过程
兼顾到疫情防控政策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速裁团队法官李贺廷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线上审理。5月27日,在长岭法院互联网法庭内,李贺廷对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某公司给付王某某等6人劳务费2万余元。判决书上注明如下内容:“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李贺廷对被告释法明理,将执行内容告知被告,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按期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主动履行
2022年7月3日,某公司主动电话联系李贺廷,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劳务费,随后立即将拖欠款转账至长岭法院账户。7月4日,在长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李贺廷组织王某某等人现场领取了其应得的劳务款。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前置执行通知程序有助于督促案件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下一步,长岭法院将继续秉持为民服务理念,以前置执行通知探索试行为契机,健全审执衔接机制,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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