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丨千里奔赴践初心 执行兑现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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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7日
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奔赴辽宁省朝阳市开展异地执行工作,以实际行动将群众的“纸上权利”兑换成了“真金白银”。
借贷纠纷 执行遇阻
原告姚某某、沈某某诉被告赵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长岭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39.36万元。后因被告未按时履行调解协议,2020年5月6日,原告向长岭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在朝阳市某区有一套住宅楼的线索。
执行法官尹万新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身处辽宁省朝阳市某区的被执行人赵某某和王某某,催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当时身处外地,一直推脱,逃避执行。受疫情影响,尹万新无法前往当地找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有一套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该房产设有抵押贷款,便依法对房产进行线上查封,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坚持不懈 终见成效
时间转眼到了2022年8月,期间,尹万新一直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多次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讲述申请执行人近两年来生活的不易。在尹万新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共同约定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出售给房屋中介公司,在清偿房屋剩余银行贷款18万余元后,其他款项全部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剩余执行款项从2022年9月开始,每月月底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
2022年8月29日,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尹万新一行驱车前往千里之外的被执行人所在地。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尹万新先后走访了部分小区居民,详细了解房屋的市场价格,通过与房屋中介公司给出的35万元进行对比,确认该交易价格符合市场情况。最终,在尹万新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16万元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手中。
下一步,长岭法院将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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