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力量 守护绿水青山 松原法院开展“吉林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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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9日
9月26日,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松原四周年之日,是第二个“吉林生态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工作也正式拉开序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松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第二届查干湖生态旅游论坛契机,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前郭县人民法院一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吉林生态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沉浸式普法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法治理念,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普法宣传进社区
在哈萨尔广场,干警们立起宣传旗,设置宣传专区,摆放宣传资料,吸引许多群众前来咨询。通过发放宣传册(单)、现场互动、以案释法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宣传册(单)的内容,普及吉林省环境资源法庭指定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公告、“吉林生态日”的由来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鼓励大家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干警们先后前往辰兴购物广场、哈萨尔路小学,让购物群众和接送孩子的家长们了解“吉林生态日”,知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法治课堂”进乡村
在吉拉吐乡人民政府,前郭法院播放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片,法官结合大量鲜活的典型案例,给现场群众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法官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从电网捞鱼、粘网捕鸟到毁林开荒,从倾倒有害垃圾到珍惜保护水资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水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进一步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守护绿水青山。讲座结束后,法官对村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
田间地头促环保
“之前也不知道燃烧秸秆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听到法官一讲我才知道,原来燃烧秸秆危害这么大,以后我们会换一种更加清洁的方式来解决秸秆问题”。
为了引导更多的村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法官干警们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不顾土地泥泞,来到村民身边,把宣传册发到村民的手中,耐心地向村民讲解宣传册里的内容。仔细地向村民讲解“吉林生态日”的由来,承包土地私自改造农田后的法律后果,以及燃烧秸秆造成的危害。听完干警们的讲解后,村民们纷纷表示,不会再采取污染环境的方式解决秸秆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生态保护,久久为功。松原法院将锚定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法治促进生态文明的目标任务,践行绿色发展要求,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提升“生态+审判+普法”工作质效,多举措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努力为生态环境文明持续提供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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