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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

2023年01月24日


2020年1月1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新时期。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即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

11月8日,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举行成立揭牌仪式,省妇联副主席陆英、浙江开放大学党委书记徐公芳共同为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揭牌。

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是全国第一个在省妇联指导下,依托省级开放大学成立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中心将致力于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全省社区教育体系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和服务,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数字化改革,深化社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社区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陆英代表省妇联对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

陆英指出,省妇联牵头省直七部门联合下发了《浙江省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依托浙江开放大学(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成立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今天的揭牌仪式,既是这项工作部署的落地落实,也标志着妇联系统和开放大学体系的家庭教育工作战略合作进入实质性推进的新阶段。

陆英希望,省妇联和浙江开放大学以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挂牌为契机,共同研究细化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模式,全面深化全省妇联系统和开放大学系统、社区教育系统在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工作阵地、工作平台、课程开发、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1+1〉2”的叠加效应,为打造我省家庭教育工作的“闪亮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浙江省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关于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管理运行机制,科学实用的基础课程体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指导服务工作队伍。以20-35岁适龄婚育人员及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青春期学生家长和祖辈家长等四类人群为重点,社区(村)每年至少开展4次家庭教育基础课程指导、1次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同时大力发展互动式、个性化、多元化的指导服务模式。

关于管理运行机制

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村)公共服务的总体工作。探索建立选派各级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会员、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家庭教育志愿者担任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员制度,帮助指导社区(村)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热心家长组建“社区(村)家庭教育互助组”“社区(村)家庭教育帮帮团”等家长互助组织,参与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关于指导服务工作体系

推动市、县(市、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向实体化和专岗专编方向发展。依托浙江开放大学(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成立浙江省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通过统筹整合全省开放大学、社区教育机构及其他工作资源和力量,形成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体系。

关于指导服务模式

建立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指导和帮助解决家庭教育实际问题并重的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市、县(市、区)家庭教育指导优质网络直播课程全省共推共享机制。大力发展家长沙龙、亲子活动、团体辅导、个案服务等多元化的指导服务模式。

关于指导服务网络体系

努力创造条件,在示范型儿童之家开辟3岁以下婴幼儿活动区并逐步推广到基础型儿童之家。建好线上指导服务阵地和品牌,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指尖上”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关于规范化建设

开展示范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工作。

关于统筹利用资源

注重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与社区学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共享,实现阵地、资源、活动共建共用共办,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

关于指导服务内容

以优生优育科普、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养育、青春期家庭教育、祖辈养育等为重点,广泛开展个性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合力解决家庭教育中具有普遍性的作业、睡眠、视力、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及校外培训、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关于数字化建设

充分发挥“浙里办”“浙江女性”、浙江学习网和之江汇教育广场等省级平台的支撑作用,推进各地各部门家庭教育相关网上学习平台互联互通。把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融入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场景建设。衔接“浙学通”和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系统,构建城乡社区家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转换机制。

关于公共产品开发

组织编写20-35岁适龄婚育人员及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青春期学生家长、祖辈家长四个重点人群的家庭教育指导基础课程;组织遴选200门(类)社区家庭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借助信息化、数字化等手段,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关于工作队伍建设

开展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者和工作者培训,发挥全省社区教育系统优势,加强县级和街道(乡镇)的社区教育机构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人力社保部门与妇联组织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做法和经验。

关于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妇联协调、部门协作、社区(村)尽责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和运行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

✦明确职责分工。妇联组织要发挥对社区(村)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作用,整合资源力量,推进课程开发、阵地建设、队伍培训和指导服务。教育部门要将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各级开放大学、社区教育机构年度工作任务,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与社区(村)进行家庭教育结对帮扶。《实施方案》还对文明办、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关工委等部门职责作了明确。

✦分类稳步推进。“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要选取部分工作基础较好、一般、较薄弱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社区(村)开展试点,进行重点指导和推动,逐年分类推进。

完善督导评价。各级妇联要协调建立完善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督导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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