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抚养费?法院执行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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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3日
父母离婚,家庭分裂,最受伤害的莫过于孩子。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父母以离婚为借口拒不支付抚养费,法官沟通概不配合,在此情况下,法院是如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执行和教育感化,成功执结了一起拒付子女抚养费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诉至前郭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需每月月底给付其与徐某婚生子女抚养费400元,直至子女成年。然而,自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却一直未予履行抚养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徐某向前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未有收获。随后,执行法官与王某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做思想工作,耐心向其说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但王某强硬表示“就是有钱,也不支付”“就是把我抓起来,我也不履行”,态度十分消极。
于是,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态度十分嚣张的王某,执行法官直接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依法执行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法律后果,而且司法拘留并不代表可以继续拖欠抚养费,执行完毕司法拘留仍然需要履行义务,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教育感化下,王某态度发生转变,主动支付了2019年至2022年共4年的抚养费19200元。至此,这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执行案件终于得以妥善执结。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子女不仅是道德基本要求,更是法律硬性规定。父母须依法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同时也应该给予其陪伴和关爱,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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