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便捷高效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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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诉前调解很省时,对方履行还款义务效果好,为法院高效便民的工作点赞!”
4月20日,宁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赵某某在原告吉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屋,首付12万元楼款,余款48万元由被告作为借款人、原告作为担保人,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三方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此次贷款以被告购买房屋作为抵押,并向银行履行按月还款义务。银行放款后,被告未按期还款,该行于2022年9月在原告账户划扣5000余元用于偿还被告所欠贷款。原告多次向被告追偿但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胡萌审查发现,此案案情简单明了,权利义务明确,可适用调解方式,随即电话联系当事人展开调解。经与被告沟通后了解到,被告收入不稳定导致断供,该房屋是其家庭现有唯一住房,其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考虑当事人违约程度较轻,胡萌引导被告积极筹措资金,早日还款,解决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付清欠款,至此,本案圆满了结。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年来,宁江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探索繁简分流、快速化解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导当事人双方协商化解矛盾。年初以来,宁江法院已通过调撤方式结案700余件,并尽量促成当庭履行,避免进入执行程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群众诉累,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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