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守护】宁江法院:以法之名 用爱相伴 护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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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2日
刘东立,现为宁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她始终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总结青少年犯罪的区域性、历史性、观念性因素,针对每一位未成年犯罪背后的社会环境、家庭问题、人们普遍伦理观念进行总结、归纳,深入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2023年,被任命为宁江区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
寓教于审,坚持双向保护
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审判的工作中,刘东立法官着眼于教育和挽救,将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全过程。在选用陪审员上,她侧重选用从事教育工作、精通未成年心理,或善于疏导未成年思想工作、长期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用耐心和暖心,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使未成年被告人能更好地认罪认罚、改过自新。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增设“法庭教育”的专门程序,根据庭审前的调查摸底,掌握其犯罪起因、性质及其家庭状况,本人心理特点等情况,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找准感化点,为判刑后的改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结归纳,注重学用结合
在工作中,刘东立法官注重梳理总结未成年犯罪集中的主要类型,不断思考案件发生背后的主要原因。她发现,未成年案件多为结伙犯罪,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犯罪居多,其次是侵犯财产犯罪,抢劫、盗窃类案件占次要部分。犯意多具有突发性、偶然性和随意性,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时大多都是为了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作案方式、手段日渐成人化,非法拘禁、组织卖淫类案由逐渐增多。引发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社会的发展、网络媒体的传播,未成年早熟迹象趋于明显,但心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易受“江湖义气”的感染,很容易结成一个群体,进行结伙作案。同时,未成年人在兴趣、爱好方面具有较多的共性,加上喜欢追求物质享受,又缺乏相应的经济来源,在物欲的支配下,误入歧途。在宣判后的教育和疏导工作上,她会根据不同情况告知其判决的依据,对具有典型性的案件进行专门有针对性的劝导,让他们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及应吸取的教训,使他们在迷途中找到方向。
开展宣传,营造关爱氛围
2023年,刘东立被任命为宁江区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她积极参与“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活动,不定期到学校进行走访,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生动形象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根据同学们喜爱的授课方式和内容,与学生们进行互动交流,帮助学生们知法懂法,约束自身不良行为。同时,结合以往案例中存在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教导学生们要学会自我保护,让学生们更好的理解与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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