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守护青春 法治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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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1日
秋风为序,共启新程,新学期如约而至。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5日,长岭县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走进大兴镇第一中学,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的第一堂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法官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一主题,结合真实案例与同学们展开交流。他谈到,法律为每个人的行为划清了界限,即便是未成年人,一旦触犯法律也须承担相应责任。法官还提到,如果发生侵权行为,比如校园欺凌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不仅是对孩子的约束,其实也是对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的提醒。”法官用平实的语言,让同学们理解了法律既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也对违法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
整堂课没有生硬的法条堆砌,而是借助现实案例,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的意义与力量。学生们听得十分专注,踊跃提问,课堂气氛热烈。课后,一位同学表示:“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以后遇到事情不能冲动,得多想想后果。”
此次活动,法院干警还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家中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引导群众树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观念。
这样的法治课堂,不仅提升了同学们对于法律的认知,也增强了他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接下来,长岭法院将充分履行司法职责,深化与学校的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携手,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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