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令智昏 终吞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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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人文传媒网讯【蛟河法院:韩玉莹】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打劫反被劝说贷款,其行为荒唐至极,让人“哭笑不得”。
被告人郑某某因欠外债,资金周转不开,产生了抢劫被害人杨某某(可办理信用卡业务)的想法。他以给其朋友办理信用卡为由,将杨某某约出来见面,并在驾车带着杨某某去往蛟河市某镇的公路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逼迫杨某某拿钱。杨某某急中生智,称自己身上没钱,但可以为其办理信用卡套现周转资金。郑某某被劝说成功,遂扔下刀和杨某某驱车前往吉林办理信用卡。在郑某某咨询信用卡事宜时,杨某某趁机坐动车回家,并在丈夫的陪同下报了案。
蛟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郑某某因网贷导致手头紧缺,并没有想通过努力工作换得劳动报酬转变窘境,反而第一时间想到“铤而走险”,挣一笔“快钱”,选择了一条通往犯罪的道路。法官在此提醒大家:不义之财不可取,只有用辛勤劳动获得的财富才最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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