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 强执不息 长岭法院打响2021集中执行行动“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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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年01月25日
新年伊始,小寒料峭。长岭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以全新的面貌迎接2021,打响集中执行行动“第一枪”。
案情回顾
2014年1月26日,于某和孙某(二人系夫妻)向某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70万元整,并将其所有的商业用房及其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某银行作为担保。到期后,于某和孙某却没有按约还钱。2018年11月,某银行向长岭法院申请拍卖于某和孙某抵押的房屋,2019年2月,该房屋以54万余元的价格成功拍卖。此后,长岭法院向二被执行人下发腾迁通知并张贴腾迁公告,但二人未在限期将房屋腾空,承办法官尹万新多次找到二人,反复劝说无果,遂长岭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14日上午9时,长岭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林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来到长岭县流水镇,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迁。
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孙某情绪激动,极力反对腾迁工作,面对孙某的不配合,张林耐心劝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告知其妨碍执行工作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沟通,孙某终于表示理解了法院工作,同意腾房。
干警们根据预案分组,拉警戒线,隔离无关人员,对房屋内财产进行清点、拍照留痕后,逐件装箱、装车、逐一登记,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见证,现场井然有序。
腊月的天气,寒风刺骨、滴水成冰,干警们却精神饱满、热情高涨,喝一口热水,吃一口热饭,给疲惫的身体充个电,坚持工作......
经过10余小时的努力,腾迁工作顺利完成,执行法官与买受人办理了交接手续,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此次行动,长岭法院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劝解并济,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确保强制腾迁工作顺利完结。日后工作中,长岭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积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和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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