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相峰: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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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年03月10日
吕相峰 扶余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
“在神圣的法律面前,我们应当存有敬畏之心,也应该承担起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身披法袍,手持法槌。她敲下法槌的同时,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代表。当前,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出台,给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吕相峰,作为一名巾帼女法官,她勇撑“半边天”,以虔诚的心灵维护正义,主持公道,化解矛盾。生活中,她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以应对新出现的各种类型行政案件。工作中,在保证案件审判质量的同时,她积极通过案外调解的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以案释法 精心指导
2019年10月18日,因某小学未给本单位的校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扶余市某局决定,对该小学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处罚决定送达后,该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未起诉、未复议也未履行处罚决定,于是扶余市某局向扶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项罚款。
在充分了解案件详情后,吕相峰首先结合案件卷宗掌握的基本材料,对被执行的某小学法定代表人某校长进行电话询问,该校长承认未给本校校工进行社保登记,并且也收到了扶余市某局的处罚决定,因为不懂法律规定,以为不履行处罚决定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没想到会被起诉到法院。
经过电话释法后,该校长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吕相峰遂通知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扶余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面对面协调化解。
在吕相峰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员李万海在扶余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该小学认识到了不给员工进行社保登记行为的违法性,以及不履行处罚决定将要承担被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扶余市某局对其做出的处罚决定,马上缴纳罚款,无需强制执行。最终,该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圆满化解。
调查调解 见招拆招
2019年6月16日,被执行人陈某在扶余市肖家乡某某村东水泥路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随即扶余市林业和草原局对陈某处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送达后,陈某在2019年7月11日交纳了罚款,却迟迟不履行处罚决定第一项恢复林地原状的义务,故扶余市林业和草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第一项内容,恢复林地原状。
扶余法院立案后,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吕相峰本着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理念,通知陈某与林草局至扶余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调解此案。经法官询问,陈某对占用林地盖锅炉房的事实无异议。但述称,该厂房已抵押给松原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和担保公司协商后才能决定是否拆除。吕相峰随即电话联系担保公司讲明案件经过,释法明理,担保公司听了吕相峰陈述的案件利害后,表示愿意主动将占用林地的70平方米厂房拆除。
2020年6月18日占用林地的部分房屋被拆除完毕,吕相峰与林草局工作人员、担保公司人员再次来到现场,经实地勘查,林草局工作人员认定案涉土地已经达到了恢复林地原状的标准。因处罚决定已全部履行到位,故不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该案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得到了实质化解。
吕相峰的职业生涯,代表着不计其数、默默奉献的女性法律工作者,她们用自己的青春年华,为法院审判工作源源不断的注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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