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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吉林抚松法院 执行法官为“盲人”上门司法

原创
2021年04月26日
清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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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媒网讯(乔元兀)“又给法院添了不少麻烦,真的太谢谢你们了……4月23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干警一大早勿勿赶30余公里外的露水河镇某社区专门一位双目失明、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隋某提供上门司法服务,此举深受隋某本人及其亲属的声致谢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依法偿还原告隋某借款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主动还款隋某申请执行后,在执行官的反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和解约定某从现在起每月偿还隋某3000元,款项就从张某的银行卡中按月划扣,直到扣完3万元欠款为止,利息隋某表示自愿放弃

隋某的执行款终于有了着落,承办法官随即通知他到法院办理相关领款手续。然而,现年48岁隋某因糖尿病并发症恶化,加之患有严重白内障眼睛已经失明,每还要做透析,生活完全靠亲属照顾。针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及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特意上门为隋某办理领款及授权委托等手续,于时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抚松法院执行法官为特殊当事人上门提供温暖司法服务,看似平日繁忙工作中的一次例行执行公务,他们却将人文执行、民心执行及惠民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及时高效运用,在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海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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