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法官进家门 诉前调解化民忧
-
2021年11月09日
(作者:刘晨 马骁)随着长白县人民法院“法官进网格”工作的深入开展,法官与社区的联动愈发紧密,社区居民也习惯了有难题找“网格法官”求助。
深秋的一天,长白人民法庭的法官接到了一个电话,辖区民主社区居民宋某在电话中说,因为其丈夫死亡,留下了一笔养老金,因该笔费用的领取需宋某的公公婆婆一同签字确认,而两位老人对养老金的分配有不同意见,宋某通过法院安装在小区墙上的“无讼社区三长公示栏”得知法官的电话,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打通了电话。电话中,法官与宋某约定当天下午一起到其公公婆婆家了解情况。
到了宋某公婆家后,两位老人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委屈与心结,觉得这笔钱是儿子生前遗留的,是儿子留给老人最后的念想,因此才心有不甘,法官耐心地倾听老人的哭诉,等老人心情平复后,耐心细致地向老人讲解了关于养老金的法律规定,老人表示理解,并表示根本就不想和儿媳争这一笔钱,经过一下午的调解,老人和宋某达成一致,于当天下午共同到相关单位签字领取这笔养老金。
一场家庭成员因养老金分配产生的纠纷就这样在诉讼前得到顺利化解,而这只是长白县人民法院日常工作的一下缩影。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矛盾纠纷,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司法、公安三方联动落实“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民警说案”机制,共同打造“无讼”,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无讼”创建深入推进过程中,长白法院将以“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为百姓办实事,解民忧。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特别声明:
本文为人文传媒网平台“人文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与“人文号”立场无关,“人文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如有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人文传媒网。
联系邮箱:www_rwcmw@163.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