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法官“软硬兼施” 被执行人还款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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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8日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被执行人拒不还钱,如何让其主动还款17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建伟的“法宝”。
前情回顾
2017年,赵某和张某先后两次向某合作社借款,共计47万元,某合作社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长岭法院,经长岭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赵某和张某于2021年1月1日前偿还欠款7万元,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欠款10万元,2022年1月1日前偿还欠款15万元,2023年1月1日前偿还欠款1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赵某和张某始终没有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12月2日,某合作社向长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软硬兼施”促履行
受案后,承办法官王建伟对案情进行初步研究,决定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王建伟耐心地对赵某和张某讲解“欠债还钱”的道理,又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并可把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赵某和张某道理明白的一清二楚,且三人聊得十分融洽,但谈到还钱的时候二人态度坚决——就是没钱!王建伟见言语感化不了二人,遂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
通过多方打探,王建伟联系到赵某和张某的部分亲属,并邀请其亲属共同对二人进行劝告,赵某和张某觉得欠钱不还在亲友面前抬不起头,银行账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被冻结了后寸步难行,且法院执行的态度坚决,于是同意归还欠款。2021年12月21日,赵某和张某带着17万现金来到长岭法院,亲手交到某合作社法人李某手中。
交款后,王建伟嘱咐道:“剩下的两期一定要按时还款,欠钱不还躲是躲不掉的!”
“在执行工作中,不但要靠强制执行力,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以情感人、兼顾法理,通过说服教育和感化,找到执行工作突破口。如此,执行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要求。”王建伟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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