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宁江法院执行“亮剑” 依法进行强制腾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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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8日
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后拒不执行怎么办?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能否顺利实现?宁江区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
烈日当头,执行正“热”。这是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标的共计4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案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返还借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总以资金周转不开、经济困难等理由推脱履行。
2021年,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查到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岭县长丰街西海州清华园的五处房产并对其进行了查封,面积共1100余平方米,但查封房屋在依法进入拍卖程序后,经过一拍、二拍二轮拍卖均无人竞拍后,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为了实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申请人同意以房抵债接收房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自动迁出房屋交与申请人。
本以为案件到此便可以顺利结案,但被执行人迟迟没有履行腾迁义务。宁江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依旧不配合,均用种种理由今日拖明日,明日拖后日。为保护当事人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宁江法院依法予以强制腾迁。
因涉案房屋面积大,使用人众多且用途广泛,腾迁难度极大。为保障此次腾迁工作顺利进行,行动前,宁江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狄英纳组织召开专项行动会议,认真制定执行方案,分析研判腾房行动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情况,对行动的纪律要求、现场程序、人员分工和紧急情况预案做了周密部署。
8月17日,宁江法院集结待命的执行干警迅速出发,驱车100余公里奔赴长岭,此次“腾迁”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开启。
上午9时许,干警们到达执行现场,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依法进行腾房,但被执行人的妻子却堵在房间门口,试图阻碍执行干警进出工作。承办法官欧英伟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妨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弃了“堵门”的错误方式,配合执行干警工作。随后,执行干警对楼房内的各个房间里的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在多方见证下,有序开展腾迁工作。
腾迁工作进行到一半,被执行人终于出现,仍旧态度含糊,企图通过敷衍搪塞以拖延履行。执行法官欧英伟耐心向被执行人告知应积极配合法院强制执行,不得存在侥幸心理,逃避抗拒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制裁。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意配合腾迁。直至下午3时许,房屋内家具全部搬移完毕,并由申请人更换了门锁,执行法官在现场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将该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成功完成腾迁交付。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到了顺利解决。
强制腾迁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腾迁案件因存在较强对立情绪,始终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本次强制腾迁行动宁江法院直击“困难案”,注重“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牢固树立善意执行、智慧执行及高效执行理念,既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司法公信力,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后,宁江法院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持续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攻坚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把解决疑难执行案件作为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有力抓手,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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