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环资案件指定管辖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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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7日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关于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要求,推动形成全省法院环资案件“1+10”管辖模式,做好辖区内指定管辖后工作衔接,9月8日,全市法院环资案件指定管辖工作部署会议在松原中院召开,各基层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按照省法院工作要求,指定前郭县人民法院管辖松原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其他公益诉讼案件。会议对涉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后的立案工作、人员配置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非集中管辖基层法院,要全力协助做好环境资源审判“1+10”案件管辖机制改革相关落实工作,前郭县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要加快集中管辖案件案由甄别工作,加强集中管辖的审判力量,衔接案件后续执行工作,切实做好1+10”案件管辖改革工作的全面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提高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深刻把握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到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既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又能有效解决跨行政区划污染、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质效,不断推动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发展。要聚焦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立案工作有序衔接,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方便人民群众家门口立案。严格按照省高院工作要求,准备把握涉环资案件审判工作的“方向性”、“协同性”、“预防性”、“修复性”、“公益性”。建立执行协作工作机制,非集中管辖法院要积极配合集中管辖法院,做好裁判执行工作。在有序推进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工作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将宣传工作贯穿指定管辖工作全过程。要统筹兼顾,谋好全局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各环节协同配合司法保护机制,给予案件指定管辖法院充分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指定管辖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同时,要逐渐整合司法优质力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专业人才集聚优势,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
会议同时对集中管辖的时间节点、案件范围等进行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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