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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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人文传媒网讯【蛟河法院:韩玉莹 孙兆强】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和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三万元。谁曾想到,如此大代价的背后只是一次偶然的碰撞。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赵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在一自唱吧内喝酒,赵某某在吧台因与被害人张某某碰了一下而发生纠纷,并厮打起来。李某某、王某某一起帮忙殴打被害人,赵某某用碎酒瓶戳击被害人面部,致被害人轻伤。经法院调解,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三万元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现身在囹圄中的三名被告人深深地自责,满载着对被害人和对家人的歉意接受着法律的惩罚。悔当初逞一时英雄,图一时痛快,造成终生的遗憾,给自身家庭甚至子女都带来无法弥补的影响,这一时冲动的代价何其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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