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消?长岭法院审理一起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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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9日
民间俗语中说“人死债消”,那么,在司法视域中债务人病故或意外去世后其债务真的会消除吗?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依法判令被告在继承债务人遗产范围内向原告偿还债务。
案情回顾
张某于2016年1月1日向李某借款31200元,2021年5月张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张某父亲张某1,母亲刘某,妻子郑某,女儿张某2、张某3、张某4作为法定继承人在张某去世后分别继承了张某的遗产。后李某多次向6人讨要借款未果,诉至长岭法院。
法院审理
长岭法院审理认为,债务人张某向原告李某借款并出具了欠据,因此,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借款关系成立,应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因张某已经死亡,故该债务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张某1、刘某、郑某、张某2 、张某3、张某4在继承张某遗产范围内偿还李某31200元,此款限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官说法
债务人死亡并不能导致其生前未偿还的债务消灭,“人死债消”只是民间基于“死者为大”朴素道德理念衍生的说法,从法律上来讲,“人死债未消”才是常态。不过,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权,因继承权而产生的债务就能够因此而得到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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