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商精神即从道德伦理出发,将儒家传统精神运用于经济活动,将道德理性与经济理性相结合,在从事经济活动中道守道德伦理要求的一种经济道德理性。它是中国传统商业文明的提炼性总结与时代表达,在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基本语境下,“儒商精神”的价值内涵因时而变,我们可以从经济伦理、商业价值观念以及管理原则几个方面去理解。
一、以义取利的经济伦理观 儒家在义利关系上强调义的重要性,当义利之间发生矛盾时,主张以义为主,舍弃利益。而当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群体利益为重,舍弃个人利益,服从群体利益。这种义利观对儒商的精神世界影响深远。 在商业领域中,不可能完全不考虑利益。但对商而言,儒家的义利观造就了一种以义取利的观念。义利关系问题是经济伦理中的核心问题。商业活动的本质是追求利润,儒商由于受到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从道德伦理角度出发,强调经济活动中要秉承仁义之心,不取不义之财,这是儒商精神的核心。荀子说“义与利,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荀子·大略》)人的天性和本能决定了人愿意追求义和利,即使尧舜那样的圣人也无法摆脱天性和本能的驱使舍弃利益的追逐,即使桀纣这样的昏君也不能使人放弃对义的追求。 二、经世济民的商业价值观 儒商的最高理想就是把商业发展与经世济民相结合,通过商业的发展在满足个人欲望的同时达到经世济民的目的。儒家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个人发展与其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地位联系在一起。经世济民的商业理念不仅是儒商本身所应该具有的经营理念,也是整个商业活动发展的价值追求,是商业活动社会价值的体现。经世济民思想的本质是以个人发展促进家族、民族、国家的共同发展,以达到“天下大同”的至高境界,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是儒商精神的重要理念,对儒商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儒商经世济民的道德伦理思想为商业活动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这种内在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对儒商经商热情的激发,另一方面来自社会的良性反馈。经世济民的商业活动,为儒商群体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壮大了儒商及其商业活动的社会声誉,促进了商业社会地位的提高,而后者为儒商及商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营条件。从短期来看,儒商经世济民的追求与商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常常会发生矛盾,他们耗费大量财力物力解决了国家社会的危难和危机,损害了自身的利益,然而从长远来看,通过放弃短期的效益赢得了儒商的形象和价值,获得了社会的承认和赞誉,有利于长远的发展。就此而言“以义舍利”与“因义成利”是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 三、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人的最重要的内涵是“爱人”,“爱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本精神。儒商精神继承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并将其贯彻于管理之中,使之成为一条重要的管理原则。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商人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不惜牺牲员工的利益,通过榨取员工的剩余价值来满足自身对利益的追逐,在这种状态下,劳动者的劳动是异化劳动,而异化劳动中的劳动者无法真正地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相比之下,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儒商,则较为自觉地将以人为本作为经营活动的管理原则,将其贯彻于商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以人为本在管理中的具体表现是,善待员工,将员工视为企业的一份子:以平等的态度对人,把企业与员工看成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儒商重视人的作用,在商业经营中关怀员工,以“仁爱”之心对待员工,尊重并理解员工劳动的意义和他们的利益诉求。 首先,将人才视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儒商认为人才是企业经营的原动力,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想要长远发展就必须使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组织、资金、技术,而这些要素也离不开人的运作,没有了人何谈组织,何谈技术,“人”才是企业和商业发展的关键。但是要保住人才还要对员工充分信任,相信人才的能力和潜力,用人不疑,给人才提供充足的空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华。因此,儒商注重挖掘人才、选拔人才、信任人才,使得人尽其才也就成为儒商工作的重点,这也是儒商能够兴旺发展的重要原因。 其次,注重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和培养。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员工个人技能的提高,以及员工个人知识、经验的储备。一个好的管理者,必须关心员工的成长,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出于企业利益的考量,还在于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和重视。卢作孚曾提出“自己是办实业的,但实际是办教育的。”卢作孚为了培养员工,在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文化学习班、技能培训班,组织员工定期通过培训学习知识、文化和技能,正是重视对员工的培养,才造就了一批批高素质的人才。员工作为企业发展的财富,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培养员工,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以人为本的儒商精神的体现。 因此,“以人为本”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儒商精神要求儒商践行“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视人的作用,秉承仁爱之心彰显对人的关怀和培育,充分调动人的创造性。 来源:《教学与研究》
作者:魏洪玉 中共曲阜市委党校教师




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称得上“好家庭”?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是“理想的家庭教育”?这是摆在父母面前的一道现实考题。
有的家长花费几千元甚至上万元报名“家庭教育培训班”,有的家长千方百计“寻医问药”,希望家庭和谐、孩子学业有成。
实际上,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总则中,牵起“家庭教育”这根线的主体除了家庭,还包括学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以及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多个部门。
“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是一部庄严的国家大法,也是一本形象的教科书。该法明确了一个重要原则,即父母要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法律上强化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并且将家庭教育确定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在他看来,针对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明确了导向、要求、方法,当前关键在于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2024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提出要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
孙云晓认为,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提高父母的教育素养,包括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能力。要通过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在立德树人的总目标下,实现学科教育、生活教育、实践教育三者相辅相成。
他研究发现,目前一些家庭教育目标单一,在一些家庭中,孩子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不参与、不关心家务劳动,也没有在家庭中承担一定责任。
孙云晓说,生活与教育应当成为相互促进、互为动力的关系,“好的生活就是好的教育”。
“家庭教育的本质是生活教育。”他强调,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相信规律和常识,不要被一些新鲜名词或概念所迷惑,要让教育回归到真实生活中。
孙云晓在给家长和教师讲课时,常引用苏州市于2021年开展的一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教育调查项目。该项目对50826名八年级学生家长开展问卷调查发现,家庭早餐情况、学习空间等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因素。例如,每天都吃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513分,而每天都吃不到家人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450分,两者相差63分;在安静的独立空间中学习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508分,而在有干扰的开放空间中学习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479分,两者相差29分。
调查发现,家长的教养方式、陪伴程度和榜样行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学习品质有显著影响。父母共育、情感陪伴程度较高的学生心理状态和学习品质更好。家长合理期望、减少攀比,有助于缓解孩子学习倦怠和提升幸福感。家校合作的积极效果对强化家长教育责任感、提升效能感和满意度有显著影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
孙云晓说,在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之下,家庭教育是生活教育,学校教育是学科教育,社会教育是实践教育,三方面教育要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孙云晓提到,父母教育好孩子要靠教育素养即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能力。家庭教育指导的根本任务在于提高父母的教育素养。他认为,从家庭教育理念来看,要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回归生活,在实践中对孩子开展道德教育。从教育方法来看,要以生活为基础,选择适当的方法与孩子沟通交流。从教育能力来看,家长要起到榜样作用,具备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青年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 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