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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是崭新的开始,也是收获的起点。为切实增强学生法治观念,筑牢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法治防线,9月9日下午,前郭县人民法院前郭人民法庭法官一行来到前郭县第三中学,开展了一场以“法治护航成长路,安全相伴每一步”为主题的校园普法讲座,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法官从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三个层面出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普及法律知识,并结合学习生活实际,提醒同学们注意各类安全事项。她通过剖析生活中的典型案例,清晰阐述了不同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法治观念,明确行为边界,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误入歧途。在讲解刑事法律责任时,她着重介绍了青少年常见的犯罪类型,以及十四至十六周岁青少年涉及的八个特定罪名,强调触犯刑法将面临的严厉惩罚,为在场同学们敲响了遵纪守法的警钟。课程最后,法官还围绕“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展开详细说明,教导大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授课尾声,她叮嘱同学们:“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自由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守。”愿大家在学校快乐生活,学有所成,成长为自己理想中的人。接下来,前郭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为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
“这条关于担保的条款不够完整,容易引发纠纷,还需要完善。”“借款人的地址要详细,最好写明现居住地,如果出现纠纷,也可以找得到人。”日前,在吉林郭尔罗斯农村商业银行,前郭县人民法院法官魏明远正在对金融借款合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 深入企业,筑牢风险防范“安全线”;多点发力,高效化解金融借款纠纷……这些都是前郭县法院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前郭县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探索一站式解忧、一体化服务、全链条联运的金融纠纷化解机制,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起诉状智能化,立案批量化,按照以往工作流程,几个月才能处理完的金融借款纠纷,现在几天就能解决,实在是高效。”在前郭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两状自助生成处,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边智能转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起诉书》一边说。 引入两状智能化终端,提高立案效率的同时,前郭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综治中心,与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合署办公,极大提升查询、冻结等工作的效率;针对金融案件呈现批量化、类型化、分布广的特点,前郭县法院行政庭以审判小组的形式合理分工,实现集中送达一批、集中审理一批、集中结案一批的良好效果;执行局开展执行攻坚行劝,借助县综治中心,与基层网格员紧密合作,及时掌握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效率。 在提高涉金融案件立审执工作效率的同时,前郭县法院还建立“多方联动、分层过滤、分类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联合多方力量,将金融纠纷诉前化解挺在前面。与吉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法律事务调解中心前郭中心驻前郭县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配合,调解以银行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保险公司为原告的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案件。至2025年5月末,已调解64件,其中6件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与前郭县价格认证中心共同对能够找到或能够联系到被告的金融借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2025年,吉林郭尔罗斯农村商业银行有134件金融纠纷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决,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调和在源头,提高了办案效率,让我们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 吉林郭尔罗斯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合规部副经理刘雪东说。 法治护航金融业发展行稳致远,还体现在 “抓前端、治未病”,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到实处。 前郭县法院通过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邀请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及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听取金融机构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凝聚“司法护航、金融赋能、产业提升”的强大势能,推动构建更加稳定、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深入金融机构,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结合具体案例,讲解金融借款合同签订、诉讼的注意事项,就金融机构在经营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提出相应建议,从源头堵塞法律漏洞,从前端化解金融风险,为推动前郭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长期以来,前郭县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直击金融领域热点难点,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推动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刘雪东说。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
“同学们,如果有人把‘跳跳糖’‘奶茶粉’递给你,说是‘提神醒脑’的‘好东西’,你该怎么办?”9月1日下午,在乾安县第一中学操场上,初一新生方阵中传来整齐有力地回答:“拒绝!立刻告诉老师和家长!”这是乾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悦为正在军训的新生送上“开学第一课”的生动一幕。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乾安法院在开学季开展了“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法官以“拒绝校园暴力,远离新型毒品”为主题,聚焦校园暴力和新型毒品防范等热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引导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获得师生一致好评。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件,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危害以及法律后果。“无论是肢体冲突、言语辱骂还是网络欺凌,都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法官通过真实案例剖析,告诫同学们要坚决对校园暴力说“不”,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要尊重他人,友善相处。针对目前新型毒品伪装性强、诱惑性大的特点,法官还重点介绍了‘笑气’‘聪明药’‘贴纸毒品’等新型毒品的隐蔽形式和严重危害,提醒学生们保持高度警惕,切勿因好奇而尝试,远离不良社交圈,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念。“有些毒品可能伪装成日常零食、饮料,一定要谨慎辨别,不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她结合真实案例,讲述了一名17岁少年因误食“上头电子烟”致幻坠楼的故事,引得学生阵阵惊呼。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法官阿姨,如果陌生人给我‘免费试吃’怎么办?”法官笑着竖起大拇指:“记住‘三不原则’:不接受、不尝试、不沉默!”“法官的讲解让我知道了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我们的工具。”一名新生在活动后表示,“以后我会更注意自己的言行,也会提醒身边的朋友远离暴力和不健康的东西。”第一中学的安全办主任对此次活动高度认可:“军训是学生磨练意志、培养纪律性的关键时期,法治教育的加入更能帮助他们树立规则意识。法官的专业讲解和生动案例比单纯的说教更有说服力,效果非常好。”下一步,乾安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定制普法内容,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
“先拿货,后付款”的赊购模式,在生意往来中很常见,这种模式能为资金周转困难的一方提供便利,可一旦逾期不回款,纠纷就会随之而来。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太平川人民法庭审结一起买卖合同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案件回顾自2020年起至2021年,被告杨某陆续从原告某食品有限公司处赊购面包、蛋糕等货物,2022年2月双方经结算,被告杨某共拖欠原告34000元,双方约定于2023年3月底之前结清,如不能及时归还,被告承担20%违约金。直至2025年被告仍未按约定还款,原告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长岭法院。法官析案受案后,承办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杨某辩称:“一共欠了34000的货款,我偿还了4000属实,20%违约金不属实。”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聚焦关键证据展开细致剖析,原告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一份借据,借据中明确载明了欠付金额、归还日期、违约款项。面对被告杨某存在的认知误区,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即便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仍需继续履行剩余债务。” 同时,针对违约金金额争议,承办法官明确指出,以剩余欠款30000元为基数计算20%违约金(即6000元),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存在过高情形,故判被告杨某偿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36000元。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既以法律条文为依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边界,打消被告的侥幸心理;又从情理角度出发,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疏导当事人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杨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主动接受裁判结果,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该判决不仅是对原告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司法为民的有力践行,长岭法院将继续怀揣对人民的赤诚,在维护人民权益的道路上砥砺前行,用法治力量为百姓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长岭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
秋风为序,共启新程,新学期如约而至。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5日,长岭县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走进大兴镇第一中学,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的第一堂法治教育课。课堂上,法官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一主题,结合真实案例与同学们展开交流。他谈到,法律为每个人的行为划清了界限,即便是未成年人,一旦触犯法律也须承担相应责任。法官还提到,如果发生侵权行为,比如校园欺凌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不仅是对孩子的约束,其实也是对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的提醒。”法官用平实的语言,让同学们理解了法律既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也对违法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整堂课没有生硬的法条堆砌,而是借助现实案例,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的意义与力量。学生们听得十分专注,踊跃提问,课堂气氛热烈。课后,一位同学表示:“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以后遇到事情不能冲动,得多想想后果。”此次活动,法院干警还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家中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引导群众树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观念。这样的法治课堂,不仅提升了同学们对于法律的认知,也增强了他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接下来,长岭法院将充分履行司法职责,深化与学校的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携手,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
“谢谢法官叔叔,我知道错了!”被告庄某抽泣着说。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太平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矛盾,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案情回顾2025年7月,在校园内,庄某与李某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过程中庄某将李某鼻子打伤,李某因伤在长春某医院住院3天。就赔偿事宜,双方家长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李某于9月8日将庄某、庄某父母共同诉至太平山人民法庭。调解过程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建伟了解到被告庄某系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中还有一双胞胎弟弟,由爷爷奶奶负责照料两兄弟生活,家庭教育缺失,因与李某话不投机,便扭打一起。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窗好友,矛盾不大,且暑假接近尾声,王建伟当即联系双方家长,力争在当天将案件圆满化解。调解中,针对原告提出的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000元的赔偿请求,被告率先提出异议:“先打人是我们不对,住院的所有钱我都一分不差给你,但也不都是我们的问题,精神损失费我给不了!”原告则认为被告是主要责任方,应该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双方僵持不下。为缓和双方紧张氛围,王建伟表示理解原被告双方为人父母的心情,劝说他们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两个孩子年龄相仿,一起上学放学,关系也不错,不要因为一件事影响他们的日后相处。”随后,王建伟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法律法规,细致阐释人身损害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等内容。通过情理法交融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原告自愿放弃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5000余元,被告当庭给付原告3500元。最后,王建伟嘱咐庄某父母,要经常回来看看孩子,平时对孩子多一些关心和爱护,陪伴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当日立、当日结,该案的及时高效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让濒临破裂的友谊得以修复。未来,长岭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断加强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温情化解涉未矛盾纠纷,用更加灵活、更加便捷、更加贴心的方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官寄语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日常需要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使孩子认识到讲义气、拉帮结派打群架、冲动伤人等行为的不良后果。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
2025年7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启动当庭宣判试点工作,作为松原市唯一一家试点法院,长岭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以一审为中心”理念,在适用范围、排除情形、庭前准备、庭审要求及宣判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推动当庭宣判试点工作抓得稳、落得实、走得远。截至8月28日,长岭法院当庭宣判案件271件,当庭宣判率达67.75%,较此项工作开展时提升29.37个百分点。内外兼修强本领,筑牢当庭宣判“压舱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保障当庭宣判精准高效,长岭法院严格对标省高院党组《关于开展当庭宣判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长岭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适用范围、流程规范及保障措施。同时,着力加强法官业务培训,组织审判骨干既做“教练员”传授审判技巧,也当“排头兵”示范庭审,推动法官互学互鉴、共同提升,为当庭宣判奠定坚实根基。简案快审提质效,按下司法服务“快捷键”“原以为打官司要等很久才能出结果,没想到开庭当天就拿到了判决文书,实在太快了!”长春某汽车会馆经营人孙某在庭审后连连称赞。2025年7月,一起服务合同纠纷诉至长岭人民法庭。被告史某欠付原告长春某汽车会馆1050元保养清洗费。按照以往流程,此类民事小额纠纷案件从开庭到当事人最终拿到判决书,平均耗时约14天。而在当庭宣判试点机制下,承办法官庭前快速核查卷宗、梳理证据,庭审中高效引导诉辩,仅用15分钟便完成庭审并当庭宣判,实现了“立案—审理—结案”无缝衔接。​这种“当日开庭、当庭宣判、即时送达”的闭环模式,极大压缩了当事人“等待正义”的周期,有效减轻了诉累,让司法公正从“看得见”变为“即时可得”。公开透明促公正,赢得人民群众“百分赞”​当庭宣判试点的价值,不仅在于“快”,更在于通过程序透明实现“公”与“和”。案件审理中,从流程上、空间上隔断不当干扰,当事人全程参与庭审,见证证据认证、焦点评析、释法说理的全过程,裁判形成过程完全公开,极大增强了结果的可接受性和当事人内心的认同感。2025年8月,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包某某在全程参与庭审后当庭表示:“过程都清楚了,道理也讲透了,我服判!”试点以来,当庭宣判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100%,彰显了当庭宣判在提升司法公信、实现案结事了方面的成效。日日行不怕千万里,时时做不惧万千事。长岭法院将持续深化当庭宣判试点工作,坚持“应判尽判”原则,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纳入当庭宣判试点范围,通过不断完善机制、积累经验,推动当庭宣判从“试点”走向“常态”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更鲜活的方式抵达群众身边。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
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收到了来自同一个当事人赠送的两面锦旗。“情为民所系,司法暖人心”“耐心释法促调解,司法为民止纷争”锦旗上的每一个字眼都诠释着对于法官的感激与认可。原告王某在短视频平台搜索得到由被告某机械商店发布的某品牌农机宣传视频,根据该视频,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种植谷子的农机具。原告购买农机具后发现被告销售的农机实物与宣传内容不符,因此延误耕种。被告拒绝退货退款,原告无奈,遂诉至法院。立案过程中,立案庭相关负责人秉持法护春耕工作理念,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耐心开展导诉工作,解答法律法规,迅速将案件分流至办案人。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明晰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为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维护社会稳定,承办法官积极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坚持如我在诉,将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处境,思考当事人的心理感受,努力理解当事人的朴素诉求,经多次沟通调解后促成双方和解,被告某机械商店为原告王某修理完善农机设备存在的问题,并主动赔偿因农机设备问题造成的延误耕种损失,给付原告5000元赔偿金,原告亦不再追究并主动申请撤诉。本案的成功调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提升了群众对于法治工作的信任感。今后,宁江法院将继续把人民群众的身边小事当作心头大事,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者:清风在线
10月01日